继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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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财产继承、接受遗赠、赠与,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20万元(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受赠的,减半收取。

证明财产继承、接受遗赠、赠与,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甘公安备: 6201040200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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