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港、澳民事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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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居住地) |
| 来源:wangnanjie 2016-02-26 10:42:51 浏览次数:3458 次 |
办理住所地(居住地)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若户籍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需住所地暂住证或者具有公信力的单位证明原件。 注: 申请人本人办理;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周边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

住所地(居住地) |
| 来源:wangnanjie 2016-02-26 10:42:51 浏览次数:3458 次 |
办理住所地(居住地)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若户籍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需住所地暂住证或者具有公信力的单位证明原件。 注: 申请人本人办理;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周边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
甘公安备: 6201040200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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