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甘肃省兰州天一公证处!
涉外、涉港、澳民事类公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涉外、涉港、澳民事类公证

成绩单、证明类(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来源:wangnanjie  2016-02-26 10:27:27  浏览次数:1180 次

 办理成绩单、证明类(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若不能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则需要户籍证明);

2、成绩单、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或在读证明原件。

4、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周边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天一公证处 电话:09317556824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60号   陇ICP备16001705号-1 甘公安备: 62010402000054号 技术支持:长春诺特瑞软件有限公司 后台登录 访问量:19440612 次
0931-7556824 0931-7588025 周一到周五早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