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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先交钱还是先交货”?提存公证给双方保障 |
来源:wangnanjie 2016-02-25 09:20:59 浏览次数:1567 次 |
商标权人赵某和刘某就商标转让达成了协议,但在先付转让款还是先办理商标转让的手续问题上,赵某和刘某互不相让。赵某担心要是先办理了商标转让手续,刘某有可能会不付商标转让款。刘某担心要是先给了赵某转让款,万一商标转让失败或者赵某“一标多卖”,到时候自己钱、标两空。双方分别咨询了律师后,向公证处求助。公证员根据赵某、刘某的情况,给双方办理了提存公证。刘某将商标转让费提存到公证处,并约定赵某只要凭国家商标总局官网上公布的商标转让成功结果,就可以一个人来公证处申请领取提存款。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刘某也可以凭商标局的不予核准转让通知书原件一个人向公证处申请领回上述提存款。把提存加入商标转让流程这件事,赵某、刘某都很赞成,双方都表示办了提存公证,就好像引入了淘宝的支付宝,无论商标转让成功与否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有保障。 注:提存是公证处特有的一种业务,《公证法》第十二条赋予了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提存业务的权利。具体来说,提存指的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托管、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提存公证的法律后果可以使得债务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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