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证协会公布 骗取公证二大典型案例(下) |
来源:admin 2018-11-27 13:58:00 浏览次数:15132 次 |
案例二:高息理财多骗局谨守财物莫上当 案情简述:孙大爷住在市中心,房子价值400多万,每月领取退休金,生活十分惬意。近日,邻居赵大妈向孙大爷推荐了一款高息理财产品,孙大爷很是心动,但凑不出买理财产品所需的本金。赵大妈了解情况后向他介绍了理财公司的小王。小王热情地说:“大爷您别着急,您只要将房屋抵押,就能借出好几百万呢!然后把借出来的钱投入理财,就能每月领取高额的利息。借款由我们理财公司还,房子您照住,什么都不影响。可以说是高回报、无风险。”见孙大爷半信半疑,赵大妈说:“您就放心吧,我都已经拿到两个月的高息回报了,每个月两、三万呢!大家都是老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能干坑邻居的缺德事儿呢!”孙大爷觉得赵大妈和小王说的在理,便同意了用房产证抵押借款280万元。为防止公证机构识破理财产品真相不予公证,小王哄骗孙大爷编造了儿子做生意缺钱的理由,到公证处办理了借款合同、委托书公证。借款一到账,孙大爷就按小王要求将钱转到了理财公司的账下。最初,孙大爷收到了每月三万多元的高息回报。三个月后,孙大爷的账户上再也不见当初承诺的高息回报。这时债主登门讨债,要求偿还280万元借款。孙大爷去找赵大妈,才发现赵大妈跟自己一样也受了骗。再去找理财公司,此时已人去楼空。很快,债主因孙大爷、赵大妈未能到期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合同、拍卖抵押的房产。此时,孙大爷和赵大妈懊恼不已,后悔自己不该轻信骗子谎言,贪图高息,用养老的房子去借钱投资理财,最后落得钱财、房子两空。 案例警示: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社会应当尊重、关心老年人。当前,社会上出现不法分子巧立投资理财、企业集资等名目,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诱骗老人用房产做抵押向他人借款,随后再哄骗老人将借得的钱款交由自己控制使用。一些老人赚钱心切,图获高息,从而按照诈骗分子安排,编造子女或其他亲戚做生意需要钱等虚假理由,到公证处申办借款合同、委托书公证用于办理抵押借款。通常,诈骗分子会先支付老人数月高息,待收到老人的巨额借款后,就会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最后销声匿迹,使老人陷入债主催债,只能拍卖抵押房产还债的境地。 郑重提醒:1.要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获利不求高,安全获利最重要。2.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有人向您“介绍”明显高于银行同期理财收益的产品,特别是每月返利达万元的理财项目时,您一定要敲响头脑中的警钟,不听、不信骗子的花言巧语。3.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多与子女家人们沟通商量,多做法律咨询。特别是涉及重大财产处分行为, 如需要进行房产抵押的,更要格外谨慎。4.做公证时,要向公证员充分说明真实情况,才能防止上当受骗。若有人要求您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公证处,要坚决拒绝,因为这是违法行为。只有骗子才会教您说谎,教唆您骗人的人必定是骗子! |